2018年7月23日上午,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大学习”活动专项工作部署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魏国敏就如何开展“大学习”活动进行了详细安排部署。
魏国敏检察长首先阐述了为什么要开展“大学习”活动。他指出,开展“大学习”活动既是为了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的需要,也是适应当前司法改革或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需要,更是落实中央政法委和高检、省、市检察院工作部署的需要。
其次,魏国敏检察长围绕开展“大学习”活动中学什么、怎么学、如何保证学习效果,开展“大学习”活动有什么具体要求等进行了具体安排。他指出:学习的内容要本着干什么就学什么,缺什么就学什么的原则进行,具体就是要学政治、学业务、学社会知识、学新领域知识。学政治,就是要把好方向;学业务,就是要增强工作本领;学社会知识,就是要提高综合工作能力;学新领域知识,就是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学习计算机、证券、期货、知识产权等与与办案有关的相关知识。针对怎么学的问题,魏国敏检察长指出,既要向书本学,又要向群众学,还要向实践学,更要向先进学,要把握学习的方向,明确学习的目的。针对如何提高学习效果,魏国敏检察长要求全院干警要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
最后,魏国敏检察长要求全院干警要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放在首位,既要记好学习笔记,又要写好学习心得;要把走出去学和请进来学结合在一起,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依靠持续不断的学习,提高政治自觉,补齐知识短板,增强工作本领,提升决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