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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六个结合”扎实推进“大学习”活动开展
时间:2018-07-13  作者:  新闻来源:阳光襄检  【字号: | |

  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党来一个大学习”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大学习”这个根本遵循,坚持“六个结合”大兴学习之风。

  一、坚持集中学与自修学相结合。院党组制定了详细的集中学习计划,每周一院总支集中学习2小时,每周四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每半月各党小组组织学习一次,每月各支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同时要监督检查所有干警记好学习笔记,要求每日抽出一小时进行自修学习。

  二、坚持原著学与研讨学相结合。充分利用集中学习时间进行研讨学习,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研讨学习活动,并准备好发言材料,同时要求干警利用自学时间原原本本学原著、抄原文。 

  三、坚持系统学与重点学相结合。院党组整理汇编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的讲座材料,印发大家,引导监督大家全面系统学习,同时摘录重点内容进行集中学习记录。

  四、坚持理论学与实践学相结合。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在学理论、学原文、学重点的同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结合本人岗位职责融会贯通于工作实践中,做到学懂弄通、融会贯通、学用结合、知行合一。

  五、坚持外聘辅导学与派出去培训学相结合。每季度至少外聘一次专家学者进行辅导学习,积极拓展学习培训渠道和方式,组织干警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种培训学习。

  六、坚持领导带头学与领导组织学相结合。党组成员要当好学习带头人,带头参加学习、带头记笔记、带头参加研讨,带头讲政治课、党课、道德课和业务课。同时党组成员必须组织好分管部门的学习,并组织参加好总支部、党支部、党小组的集中学习,充分发挥好领导的组织作用和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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