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8日在襄垣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襄垣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王志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监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牢记忠诚本色,聚焦为民初心,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落实重大部署、完成重大任务的实际行动厚植忠诚本色,彰显为民初心,推动各项工作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在检察工作各个环节,把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在肩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周一部门业务学习、周五集中理论学习的“一周两学”制度,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引深推进省院部署开展的“四大活动”①,把学思践悟、调查研究、检视问题贯穿始终,抓好立行立改、集中治理、专项整治,层层压实责任,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年内,向县委报告重大事项、请示重要工作22件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将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监督和社会民主监督之下。就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口头或书面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1件次,公益诉讼工作接受了县人大常委会的专题审查评议,得到充分肯定;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健全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联系机制,诚恳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百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开展座谈、视察工作、参与案件公开审查等活动,举办“我将无我奋斗、不负人民重托——共和国建设者走进检察机关”等3个主题检察开放日,让人民群众认识检察、了解检察,密切检民联系。全年,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306件,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233件,推送新媒体检察信息69条,真正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始终坚持执法为民。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真切感受到“检察温度”。加强检察便民服务,全面升级12309”检察服务平台②,进一步规范检察服务热线接听、解答、受理、回访、督办等环节,全面做好及时反馈、释法说理工作;认真落实最高检“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及“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答复”要求,受理的55件次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回复率、答复率、结案率均为100%,用“小信件”承载民生“大情怀”。
二、牢记使命担当,聚焦发展大局,全力推进平安襄垣建设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参与区域治理体系建设,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着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2019年, 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161件199人、公诉案228件300人,依法批准逮捕138件163人,依法提起公诉205件257人;积极参与打击涉枪涉暴类犯罪专项行动,提起公诉1件1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批准逮捕38件46人,提起公诉35件42人,严厉打击涉赌涉毒类犯罪,批准逮捕41件49人,提起公诉39件46人,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保平安、护稳定工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政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着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落实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三”③工作机制,坚持“两个一律”④,做到“三个不放过”⑤,严把审查关口,精准适用法律,注重深挖根治,将“保护伞”和黑恶财产线索作为办案必须审查的重点,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回头看”,发现并移送纪委监委线索4件;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2019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2件34人,全部移送审查起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为实现“长效常治”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着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积极投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开展“珍惜血汗钱、远离非法集资和套路贷”法治宣传,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7件;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评价”的方式,开展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扎实开展司法救助18件18人,发放救助款38000元;积极参与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食品药品案4件、河湖生态保护案6件;通过找项目、筹资金、改危房、“以购代捐”“消费扶贫”等多种方式主动作为开展精准扶贫,积极协调解决帮扶村农网改造、变压器扩容更新等现实紧迫问题,投入扶贫资金10万余元。
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起诉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13人;结合扫黑除恶,起诉强揽工程、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等破坏公平竞争犯罪3人;开展保护民营企业财产权、知识产权等6个专项行动,加大财产保护力度,起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1人;围绕县委发展战略,完善与县工商联、市场局常态化联系机制,联合出台了《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精准服务,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三、牢记公平正义,聚焦主业主责,推动“四大检察”⑥协调发展
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加大监督力度,紧盯“立的对不对、抓的该不该、判的公不公、执行的严不严”,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扎实做好刑事检察工作。前移监督关口,设立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监督立案6件6人,撤案1件1 人,不捕21件34人,不诉10件19人,追诉漏犯21人,追诉漏罪19人;依法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列席法院审委会6次,审查判决234件308人,提出量刑建议280人;认真开展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工作,设立了派驻司法局检察室,帮助106名社区矫正人员融入社会,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3件13人,审查报请特赦2人,向社区矫正场所发出纠违通知书86份,向监管场所发出纠违通知书79份,全部得到回复及整改;深化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⑦,设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和心理疏导中心,帮助4名涉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人,14名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共同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推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着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把民事检察监督作为司法为民的有力抓手。2019年,共办理各类民事案件50件,移送刑事犯罪线索1件;办理不服法院裁判申诉案7件,提请市院抗诉2件,出席再审法庭并改判1件,息诉4件;受理申请支持——起诉案13件,发出支持起诉书13件,均被法院采纳并做出裁判;办理执行监督案13件、审判监督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17件,均被法院采纳;积极开展农民工讨薪冬季攻坚专项活动,支持起诉农民工讨薪案15件,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20余万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倾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将做实行政检察作为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方式,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2019年,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5件,监督审判程序违法2件,监督民事和行政非诉执行案3件,法院均采纳并整改。
全面推进“五大领域”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推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校园周边的“三无”食品、东湖夜市食品摊点以及露天烧烤等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得到有效整治;积极开展河湖生态保护专项行动,东外环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古韩屠宰场环境污染、阳泽河水库和浊漳河西源违建鱼塘、古韩大道付村生活污水排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依法开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专项监督工作,人防易地建设费、国有文物保护等领域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得到有效治理,追回国有土地使用出让金650余万元;积极开展英烈权益保护专项监督工作,多处烈士纪念亭年久失修、破损严重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全年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9件,立案审查18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7件,所涉行政机关——积极采纳,依法履职,认真整改,监督质效明显。
四、牢记中央部署,聚焦司法改革,全面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认真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法律监督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让公平正义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所感受。
内设机构改革全面完成。主动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要求,完成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涉及部门最多最广、职能调整幅度最大的机构变革,由原来的17个部门整合为5个部门,做到了衔接平稳、运行有序,职能体系进一步优化、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齐头并进。
全力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立足国家治理全局高度依法履职,全力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到了80%以上,被告人均服判息诉,真诚悔罪,实现了简案快办,提高了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化解了社会矛盾。
办案质效评价体系得到有力落实。2019年1月1日起,全面落实“捕诉一体”⑨办案新模式,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涉黑涉恶案件成为常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办案责任进一步压实。强化引导侦查,提升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质量,做到一“案”一“件”,“案—件比”⑩达到1.3(全省平均值为1.59),平均办案时限缩短了7天,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升了司法效率,彰显了为民初心。
监察体制改革成效明显。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工作部署要求,深化与纪委监委办理案件的衔接、沟通、配合、制约,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移送机制。2019年,共受理县监委移送案件4件,均提前介入、快办快诉,法院全部做出有罪判决,高效打击了职务犯罪。
“智慧检务”建设持续推进。紧紧围绕高检院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目标,整体推进电子检务“六大基础平台”建设?;检察工作网建设已基本完成,三大运营商线路随时对接;按照中央政法委和上级院部署要求,206系统?全面运行;全市检察机关首家完成电子档案室建设,现代化科技的应用成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各项检察工作得到有力提升。
五、牢记政治责任,聚焦自身建设,努力打造“四个铁一般”?队伍
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断提高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坚持常态化教育提升业务素能。把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作为年度开局之篇,对标先进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作为全面政治洗礼,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日常、融入业务、融入内心;落实省院“业务培训年”活动要求,院领导走上讲台,言传身教,带动大培训、大练兵深入开展;将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常态化学习作为对检察办案工作的示范引领,积极开展案例研讨、成果交流等实训活动,不断增强练兵实效。2019年,共有25人次参加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各类业务培训,在全省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获得全省优秀奖。
坚持规范化监督严明纪律作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和办案责任书,开设廉政讲堂,激励干警坚定信念,守住底线,以更加坚定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履职尽责;强化检务督查,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做到警示教育常态化,敦促干警廉洁自律,谨言慎行。全年未发生一起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检察公信力不断提升。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一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院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10余名干警被评为全省、全市先进个人和办案能手。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客观总结回顾一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契合度、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对标我县高质量发展的法治环境新要求、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仍需落细落实;二是检察干警素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履职的主观自觉和工作质效不能适应新时代更高水平的要求;三是互联网思维、人工智能应用有待进一步加强,打造智慧检察、阳光检察仍需发力。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着力破解。
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也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一年,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意义重大。为做好新一年的各项检察工作,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和“稳进、落实、提升”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三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确定的建设“高质转型桥头堡、创新生态示范区、文明智慧品质城、社会治理首善地、营商环境最优县”和构建清明政治生态“六大专项任务”,立足“三讲三抓三强”?,全力以赴完成好各项检察工作,为全面建成美丽幸福襄垣做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政治自觉,主动融入全县工作大局
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检察人员终身课题,探索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检察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精准对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检察机关党组工作制度,规范检委会议事范围,更加自觉地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业务、队伍建设各个方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为民执法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更加积极有效的法治保障。
二、强化法治自觉,全力投入平安襄垣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强化对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各类影响性案件的办理,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治理。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紧扣三年为期总目标特别是最后一年的任务要求,加快办案节奏、严格精准把关、注重深挖根治,把摸排“保护伞”线索作为办案必经环节,持续强化“三个三”,打好清零战、歼灭战、质效战,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完胜。全力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高度重视疫情带来的社会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及时、从严惩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助推精准扶贫,依法从严打击扶贫领域犯罪,加大力度整治欠薪行为,促进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好县委精准脱贫目标任务;依法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违法犯罪。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打击、保护、服务并重,严惩侵害企业利益犯罪,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精准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犯罪者、宽容失误者、保护改革者,努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强化检察自觉,深入推进法律监督工作
做好刑事检察。引深推进在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室工作,落实“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要求,完善侦查监督平台建设;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少捕慎捕,加强对社会危险性条件的审查把关;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大力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智能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加强民事检察。自觉把民事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定位和部署,在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全县“六大专项任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发挥职能作用;以服务营商环境民事执行为重点,强化对执行活动违法行为监督纠正力度,推动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做实行政检察。着力强化行政非讼执行监督,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行动,促进解决行政诉讼“程序空转”问题。
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将县委、县人大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聚焦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领域突出问题加大公益诉讼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强化忠诚自觉,不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坚持把政治建设时刻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在日常工作中的落实;组织好“三会一课”,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到具体的检察工作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使命担当;围绕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大力加强业务培训,把自身建设抓紧、抓实、抓到位,全面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注重检察职业道德、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积极培育职业精神,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五、强化创新自觉,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积极营造解放思想、创新作为新风尚,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以落实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改革的系统集成、整体推进,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深化落实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树立转隶就是转机的理念,加强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强化监检衔接机制建设,切实把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智慧检务”工程的实施和落地,建设智慧办案、智慧管理、智慧服务三大应用系统,推动信息化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推进办案工作智能化;深入贯彻高检院2018—2022检察改革规划,守正创新,搞好“精装修”,探索强化法律监督新举措,贡献襄垣检察新经验。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中国特色的检察之路需要有梦想、有理想的检察人来铺就和坚守。新的一年,面对改革发展再出发的新时代、新职能、新要求,襄垣检察人志向不改、信念不衰,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风雨无阻、接续奋斗,以高度的检察自觉和检察担当,在全面建成美丽幸福襄垣的生动实践中做出检察人应有的贡献!
附:《报告》中有关缩写语注释
1、“四大活动”:2018年6月,经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活动以大学习为引领,以大调研为基础,以大落实为关键,以大提升为标准,积极探索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新理念、新模式、新制度、新机制。为全省检察工作争创一流业绩规划了“2018年攻坚起步,2019年提挡加速,2020年明显提升,2021年巩固深化,2022年大提升”的工作蓝图和奋斗目标。
2、“12309检察服务中心”:2018年6月28日,全国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启用,该中心由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组成,集合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功能。
3、“三个三”工作机制: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全面推行捕诉一体、提前介入、督导督办三个全覆盖;严把案件定性、退查、不捕不诉三个关口;做到保护伞、漏罪漏犯漏财、犯罪根源三个深挖。
4、“两个一律”: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5、“三个不放过”: 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对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不摧毁不放过,腐败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关系网”和“保护伞”不打掉不放过。
6、“四大检察”: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大检察”即: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7、“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提出3项具体建议。这是高检院首次直接向国务院组成部门发送检察建议,也是首次发出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编号为一号,故称为“一号检察建议”。
8、“五大领域”:指公益诉讼“五大领域”,即检察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五大领域,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可以提起公益诉讼;针对行政机关在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过程中的不当履职、怠于履职行为,检察机关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履行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保护公益职责,督促无效后检察机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确保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9、“捕诉一体”:“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是指对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或办案组,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的一种办案制度,是司法改革中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10、“案—件比”:指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受理审查起诉的“案”数与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因退查、延期等因素所产生的“件”数之间的比。具体地讲,“案”指的是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数量。“件”指的是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的各项具体业务活动,除了作为基准“案”的审查起诉本身,目前包括不捕复议、不捕复核、(不)捕申诉、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不诉复议、不诉复核、不服不起诉申诉等8项业务活动作为“件”数(仍在不断动态调整完善中)。
11、“六大基础平台”建设:指智慧检务包含的“六大平台”建设,即:办案平台、办公平台、队伍管理平台、检务保障平台、检察决策支持平台、检务公开和为民办事服务平台。
12、“206系统”:中央政法委主导开发的,连通法检公三机关的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旨在把高科技的手段融入到大数据系统当中,有效地防范冤假错案,减少司法任意性,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
13、“四个铁一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
14、“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2018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鲜明提出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12个字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起点,深刻阐明了新时期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定位、要求路径。
15、 “三讲三抓三强”:我院新一届党组提出的治检方略,即:讲政治、讲法治、讲担当,抓办案、抓改革、抓管理,强作风、强规范、强基础。
16、“一十百千万”行动:2020年1月17日至18日在京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我国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出全面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以开展“一十百千万”行动(即建立一个长效机制、整治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挂牌督办百起大案、缉拿追捕千名逃犯、依法审结万起案件)为牵引,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