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22日在襄垣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上
襄垣县检察院检察长 魏国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我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①,大力弘扬“四种精神”②,紧紧围绕“重基础、强监督、严治检、争一流”的工作目标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维护核心,忠实履行职责,敢于攻坚克难,党的建设和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推进,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紧紧围绕党的核心,把握政治方向,在砥砺前行中永葆检察初心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做到层层学习无遗漏、领会精神有深度、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向县委报告重大事项、请示重要工作15件次,确保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周一学习例会、周四中心组学习、周二党小组学习制度,坚持不懈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到了充分信赖“核心”不含糊,坚决维护“核心”不懈怠,全面服从“核心”不打折。
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民主监督。更加自觉主动地将各项工作置于人大监督和社会民主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工作。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4件次,真正做到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障人民广泛持续深入监督司法、参与司法,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明晰工作方向和任务要求,砥砺前行,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把握主要矛盾,在服务大局中书写全新篇章
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认真落实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关于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精神,落实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全委会议精神,立足检察职能,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的扎实推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主动服务保障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转型综改发展大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充分体现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服务和保障好“三大攻坚战”④。全年,办理审查批捕案133件170人,办理公诉案213件288人,无错案,无超期案;坚持严格审查,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予批捕7件9人,不予起诉9件12人,充分维护社会稳定。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信、访、网、电话”接访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大对破坏生态资源、食品领域犯罪打击力度,保护蓝天碧水,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有效保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全面落实保护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设立观护帮教基地,开展专题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县人大共同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法治进校园20余次,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⑤。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和上级院部署,及时深入广泛动员,出台实施方案,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配合,办理了6件26人涉黑涉恶案件。工作中,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持续深入开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不断引深开展打击“校园欺凌”专项活动,落实普法责任,开展法治宣讲,向人民群众充分展示党和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紧紧围绕主业主责,把握监督属性,在维护正义中回应群众诉求
积极构建多元化刑事检察监督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室、巡回检察室的“触角”“载体”作用,通过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形式,辐射带动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常态化,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件8 人,撤案2件2人,追诉漏犯16人,追诉漏罪33件,做到不枉不纵;通过召开联席会、案情分析会和充分运用量刑建议、列席审委会制度等监督手段,依法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对判决进行逐案审查,对量刑畸重畸轻的提出抗诉2件2人,做到罪责相当;通过刑罚交付执行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向监管场所发出纠违通知书82份,向社区矫正场所发出纠违通知书92份,全部得到回复及整改,确保刑罚执行的统一性、科学性和权威性,做到合理合法、准确有效。
大力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把民事检察监督作为司法为民的有力抓手,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发挥对弱势群体在民事纠纷中的救助职能,帮助农民工拿回欠薪18余万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及时调整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思路,大力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由对行政诉讼结果的监督转向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先后就生态环境保护、农村饮用水资源保护、文物保护、河流湖泊保护、国有资产保护等进行专题调研,以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益,并办理了40件公益诉讼案件,提升了监督质效。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与省市院同步挂牌成立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⑥,与市院共同邀请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群众代表,开展了“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活动;全面落实推进“一体四翼”⑦工作格局,充分运用抗诉、再审建议和检察建议等多元监督方式,加强各类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受理控告申诉、申请支持起诉案件67件,坚守防止冤错案底线;依法办理国家赔偿和赔偿监督案件,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充分体现人权司法保障和人文关怀,办理司法救助案10件10人,努力使每一个案件都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紧紧围绕改革创新,把握部署要求,在科学发展中汲取前行力量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认真落实出台的10余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司法体制改革制度体系;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检察辅助人员全部配置到办案一线,配置科学,运转良好,确保了整体工作平稳有序;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与检察人员职务序列相匹配的工资薪酬政策和绩效工资的改革“红利”全面落实,办案质效显著提升,检察官的责任感、使命感、自豪感进一步增强。
监察体制改革部署落实到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要求,做到坚决拥护、积极支持、主动配合。立足与纪委监委办理案件的衔接、沟通、配合、制约,专题研究出台了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实施细则和衔接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案件移送机制,运行良好,衔接顺畅。全年共受理监委会移送案件6件8人,均由检察长、副检察长带领检察官办理,从严打击职务犯罪。
“智慧检务”⑧建设扎实推进。紧紧围绕高检院和省市院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目标,主动向县委、人大作了汇报,取得重视和支持,整体推进电子检务“六大基础平台”建设;完成无纸化检委会议事系统建设,有效提高了检委会议事议案的效率和质量;全面升级了智能楼宇监控系统,实现了无死角、全覆盖、数字化,保证机关安全、办案安全;完善电子档案室和院史室建设,实现了室藏档案文件资料数字化管理;续编襄垣检察志,填充更新院史室电子信息,铭记历史,共创未来,切实把现代化科技应用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强大动力。
争先创优工作持续开展。我院的检察宣传工作受到高检院表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保持了全国先进,驻所检察室保持了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标准,争创了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两个科室被省市院评为优秀团队,先后有多名干警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先进个人、全市优秀未检专人、全县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各项检察工作得到有力提升。
五、紧紧围绕队伍建设,把握发展根基,在从严治检中提升司法公信
坚定信念讲政治,守住政治底线。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大事来抓,坚持周一例会学习和警示教育学习、每周的理论中心组学习、每季度的党课、道德课、廉政课学习和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确保检察干警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提升能力讲本领,守住法律底线。工作实践中,注重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充分认识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立身之本,在全院形成勤于学习、乐于求知和勇于探索的风气,有效提升了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确保了每个案件的公平正义。大力开展正面典型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确保廉洁执法。我院办理的多起案件被省市院评为优秀公诉案件、优秀出庭案件和优秀法律文书,多名干警被省市院评为业务标兵、办案能手和先进个人。
善作敢为讲担当,守住错案底线。明确责任讲担当,根据市院巡察提出的问题,以及在开展队伍集中整肃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分解实施方案》和《岗位责任细则》,细化责任、明确目标、划定底线,让权力在框架内运行,让责任在规范中担当。领导带头讲担当,党组担当起主体责任,担当起对干警的教育管理责任,党组成员起到带头表率作用,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廉洁从检,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带头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公正高效讲担当,通过严格司法程序,突出精细化管理,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内外部监督等有效举措,全方位严守检察环节的冤错案件底线,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和检察公信力。
从严治检讲规矩,守住纪律底线。扎实开展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引导教育检察人员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认真履行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引导教育检察人员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引导教育检察人员杜绝以权谋私,以案谋利,坚持依法办案,坚守职业道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建立健全长效整改制度,不断提升检察人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县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关心检察工作、关注检察改革、关爱检察队伍,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研究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改革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检察机关职能调整后工作模式转换研究还不深入,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仍需持续用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进一步协调推进。四是检察信息化建设存在一些短板,“智慧检务”的应用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五是队伍教育管理还需继续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待进一步压紧压实。对这些问题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六、2019年基本工作思路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为做好新一年的各项检察工作,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三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四种精神”,紧紧围绕“重基础、强监督、严治检、争一流”的工作目标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落实、稳进、提升为总基调,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正确方向讲政治。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政治责任,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坚持党建引领, 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法治方向推进,确保检察权的依法公正行使;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管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整改、补短板,保证意识形态工作健康发展。
二是把握社会主要矛盾,提升服务质效顾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检察工作与县委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精准对接,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问题严重就整治什么问题,努力让社会更安全、更稳定;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做到“六个正确区分”⑨,依法打击犯罪者、宽容失误者、保护改革者;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三打三治”⑩要求,在打漏见底、除恶务尽,打财断血、摧毁基础,打伞破网、深挖幕后上持续发力,确保再战再捷;坚持“捕、诉、监、防”一体化检察模式,妥善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持续深入开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专项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校园欺凌”专项活动,持续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打击力度,坚持构罪即捕,从重处罚,持续加大对赌博犯罪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对赌博的组织者、营利者、提供场所者,严惩不贷,绝不姑息,净化社会风气;全力投入平安襄垣建设,使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更加充实,在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方面推出新举措,着力为建国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是扎实推动“四大”检察?,履职尽责担当谋发展。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加大对暴力型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绝不手软;加大对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社会秩序和群众财产;突出专业化建设和精准规范执法,坚决杜绝冤假错案。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在“深”字上做文章,突出强化对虚假诉讼和民事审判执行的法律监督。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对行政执法部门怠于履职、怠于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不依法,致使群众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形,坚决监督整改,对不听建议、拒不整改的,坚决移送纪委监委查处。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重点做好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监督,努力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强化双赢多赢共赢、精准监督、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等理念,促进监督与被监督良性互动,以理念变革引领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升,理顺职责定位,优化机构设置,完善配套措施,努力开创法律监督工作新局面。
四是着力抓好自身建设,筑牢发展根基重自强。围绕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目标,积极查找自己的不足、短板和弱项,把自身建设抓紧、抓实、抓到位。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检察队伍永远听党话、跟党走;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着力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突出专业化办案导向,大力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实现教育培训与检察实践的精准结合;全面提升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职业伦理、职业操守教育,积极培育职业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管检,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压实“两个责任”,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努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队伍,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五是紧紧围绕改革创新,团结务实争先创一流。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以落实内设机构改革为突破口,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捕诉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实现改革的系统集成、整体推进,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树立转隶就是转机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和新修订的检察院组织法,建立与新的检察权运行模式相适应的执法办案机制,强化专门办案团队建设,协同建立职务犯罪调查与检察环节衔接办法,保证案件高质高效办理;深入贯彻高检院2018—2022检察改革规划,加强“智慧检务”建设,守正创新,搞好“精装修”,探索强化法律监督新举措,贡献襄垣检察新经验;扎实组织“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积极营造解放思想、创新作为新风尚。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同志们,面对新时代、新职能、新要求,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中,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扎实工作,落实改革部署力求新作为,服务发展大局体现新价值,为我县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为“争当三晋第一县”,提供更加有力、更加优质的检察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
附:《报告》中有关缩写语注释
1、“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2018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一届党组鲜明提出了“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12个字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起点,深刻阐明了新时期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定位、要求路径。
2、“四种精神”: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在讲话中强调要弘扬的“四种精神”:一要有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二要有舍我其谁、知难而进的担当精神;三要有滴水穿石、久久为功的钉钉子精神;四要有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进取精神。
3、“四大活动”:省检察院部署开展的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
4、“三大攻坚战”:按照党的十九大要求,2018—2020年要重点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清障开路、奠定胜局。
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是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的。《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6、12309检察服务中心:2018年6月28日,全国检察机关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全面启用,该中心由网上平台和实体大厅组成,集合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功能。
7、“一体四翼”:指以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为主体,从“纠防冤错案件、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开展反向审视”4个基本方面推进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充分发挥刑事申诉检察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各类刑事申诉案件办理力度。
8、“智慧检务”:是指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一步发展检察信息化建设的更高形态,是实现检察工作全局性变革的战略转型,也是影响深远的检察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重大革命。按照最高检察院顶层设计,智慧检务包含“六大平台”建设,即:办案平台、办公平台、队伍管理平台、检务保障平台、检察决策支持平台、检务公开和为民办事服务平台。
9、“六个正确区分”:省检察院在《发挥检察职能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中要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要做到“六个正确区分”:一是正确区分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灵活经营与违法犯罪、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二是正确区分联营和关联企业间融资、借贷与挪用资金犯罪的界限;三是正确区分企业正常拆借、亲朋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的界限;四是正确区分企业家为谋取正当利益被勒索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与行贿犯罪的界限;五是正确区分企业家在经济活动中收受回扣、手续费后纳入财务管理的行为与商业贿赂犯罪的界限;六是正确区分招商引资企业人员按规定所得奖金、提成与违法犯罪收入的界限。对于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罪与错不清的,要慎重妥善处理。
10、“三打三治”:今年1月8日,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三打三治”为载体,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纵深发展。“三打”即:坚持打漏见底、除恶务尽,坚持打财断血、摧毁基础,坚持打伞破网、深挖幕后;“三治”即:强化依法惩治,确保办案质效;强化重点整治,消除行业乱点;强化源头根治,夯实执政根基。
11、“四大检察”:今年1月17日,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深化内设机构改革,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四大检察”即: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2、捕诉一体化:“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是指对侦查机关移送的刑事案件,由受理案件的检察官或办案组,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完成案件审查批捕、起诉,出庭公诉,履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职责的一种办案制度,是司法改革中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