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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
时间:2017-02-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9日在襄垣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检察院检察长    魏国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襄垣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大会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服务大局为导向,以争先创优为目标,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从严治检为核心,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稳步发展,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和“双创战略”的扎实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围绕大局履行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不断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大力推进平安建设。坚决惩治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突出惩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全面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年,受理审查批捕案件人,同比分别增长和;受理提请公诉案件人,同比分别增长和,无一错案,无一超期案。工作实践中,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对我县高发的毒品犯罪、暴力犯罪坚持构罪即捕,而对邻里纠纷引发的斗殴、轻伤害案件,能不捕的依法不予批捕,能不诉的依法不予起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对轻刑案件,加大办案进度,快速办理。年,依法不捕件人,不诉件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畅通“信、访、网、电话”接访渠道,运用阳光接待大厅、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检察民生服务热线等载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接待来信来访件次,同比下降,化解重点信访案件件。进一步整合检察阳光大厅各项职能,大力推进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畅通便民利民渠道,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救助人;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和送法进校园活动,依法打击涉及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并借助社会力量,有效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不断增强担当意识,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密切关注经济态势,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特征,及时出台保障和服务国企和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具体意见,不断细化服务举措;依法惩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强迫交易、非法集资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案件件人;深入重点工程开展预防调研余次,落实源头预防举措,确保“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坚持执法考虑稳定,办案考虑发展,严格把握“七个界限”、坚持“五个慎重”,依法惩治犯罪者、教育失误者、支持改革者,为负责者负责,为担当者担当,营造鼓励创新、支持改革的司法氛围。

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取得新成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上级院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效遏制腐败上升蔓延势头。

加大职务犯罪查处力度。坚持以专项行动带动整体办案工作,对问题反映集中的重点领域特别是涉及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坚持深挖严办,一查到底。年月(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要求,月底暂停办案),依法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人,同比增长。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案人,渎职侵权类案件案人。所办案件中,科级干部人,大要案占。坚持把打击行贿犯罪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查办行贿犯罪人,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正风反腐的职能作用。

提升自侦办案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上级检察院部署,积极推进初查精细化、审讯科学化、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加强和规范对职务犯罪线索的统一管理,提高线索利用率和初查成案率。构建了以侦查信息指挥中心为依托,电子证据检测鉴定、司法会计鉴定、心理测试等专门实验室为支撑的现代化技侦平台,深入推进反贪污贿赂侦查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切实提升侦查水平,促进侦查模式转型升级。我院侦查部门通过对涉案人员的话单分析、电子数据恢复和提取等侦查技术的运用,缩短了取证时间,提升了案件的侦查质效,为职务犯罪的侦查工作提供了新的线索源和突破口。

进一步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分析研究,为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推进反腐败工作提供决策参考。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职能作用,开展了涉农领域预防教育、换届工作预防教育,开展了为期一月的“权力不可任性”主题警示预防教育活动,启动了为期年的扶贫资金预防调查;开展预防巡回大宣讲次,开展预防调查次,发出检察建议份,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件。按照上级院部署,两个派驻检察室,到基层行政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取得较好效果。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委、县人大提交专题报告,争取支持,预防效果进一步增强。

三、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优化公正执法环境取得新进展

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进一步完善监督方式,不断加大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力度,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件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件人,追捕犯罪嫌疑人人,追诉漏犯人,向侦查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份,均被采纳;加强刑事审判监督,讲究监督方法,注重监督实效,提请刑事抗诉件人;全面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执行监督件,支持起诉件人;狠抓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对社区校正和监管场所执法监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件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纠正意见,责任明确,效果明显。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促进依法行政。着力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运用司法手段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立完善了工作运行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以及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办法等,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我院“两法衔接”的经验做法得到上级检机关的肯定。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大力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紧密结合司法办案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利用“互联网+检察工作”?的创新模式积极应对新形势下的网络舆情,主动回应、妥善化解涉检涉法舆情。依托两个检察室,开展法律宣传余次,利用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契机,通过设点宣传、媒体宣传和举办“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代表联络月”等方式,坚持邀请代表、委员评议检察工作,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促进规范司法,进一步扩大了法治宣传效果,受到群众好评。

四、主动适应改革步伐,规范司法和改革创新取得新拓展

我院紧紧抓住司法改革的契机,坚持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提升规范执法水平,拓展和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工作活力。

认真做好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作为山西省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单位,在上级相关部门的大力指导下,我院积极部署、广泛动员、有序推进,涉及的“入额检察官遴选、内设机构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四大项司改试点任务已基本完成,先后两批遴选出名入额检察官,内设机构改革由原来的个部门整合为四部一局一组,试行了人员分类管理,制定了《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7项试行司法责任制度,其余涉及司法改革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人财物统一上挂管理等方面工作也已全面就绪,司改成效逐步显现,优秀人才、业务骨干向办案一线流动,符合司法规律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得到确立,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检察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发展。

坚决落实监察体制改革部署。及时传达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以及高检院《关于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的通知》要求,积极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认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做到了坚决拥护、积极支持、主动配合,涉及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办公场所腾退、转隶人员确定、办公物品转接、案件线索梳理等各项工作已全面完成,为顺利转隶交接做好了充分准备。

积极探索三大诉讼改革制度。积极探索、深入推进高检院提出的“公益诉讼试点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部署。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食品药品安全”四方面内容,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件人;探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及时召开党组会议、全院干警大会进行了深入学习贯彻,并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座谈,进一步沟通协调,积极探索有效工作方式,形成共识,出台意见;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年,对认罪认罚的件人刑事案件依法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同时,我院大力开展一科一亮点工作,多项工作得到高检院和省、市检察院的认可和表彰,年内,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模范检察院”。

五、强化队伍素质建设,群众关切度满意度又有新提升

坚持固本强基,强化从严治检,着力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关切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突出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灵魂,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首位,深入践行“三严三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举行检察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警示教育等活动,不断深化思想教育,着力锤炼严和实的作风,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民主集中制建设,提升班子科学决策和民主议事水平,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把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开展“文化活动周”、“新春联欢会”等形式多样的检察文化活动,推进检察文化建设,凝聚了力量,净化了思想,弘扬了正气,激励了干劲。

突出业务能力建设。积极组织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参加上级院举办的领导素能培训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以业务办案为重点,坚持“一案一评析”、“一案一总结”制度以及定期组织公诉观摩庭活动和“精品案件”评析活动,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发挥资深检察官“传、帮、带、教”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年轻干警的锻炼培养,引领和促进年轻干警快速成才;组织开展疑难案件攻坚和业务研讨,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在实践中提升干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诉讼监督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涉检信访处置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突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学习教育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坚持依法办案,坚守职业道德,教育和引导检察干警杜绝以权谋私,以案谋利,借办案插手经济纠纷;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建立健全长效整改制度;组织检察人员开展职业道德专题教育,每月一堂党课、一次道德讲堂雷打不动,强化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杜绝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六、正视问题发扬成绩,扎实做好下年工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参与平安法治建设、保障民生民利的思路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拓宽;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形势、人民群众期待还不完全适应;随着检察改革的深化,专家型领军型人才不多、信息化应用程度不够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检察业务发展还不够平衡,工作创先争优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扎实推进之年,也是深化检察改革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认真贯彻县委和市院部署,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发展大局中,坚定政治方向,服务发展大局,担当历史使命,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改革创新,建设过硬队伍,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是深入贯彻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六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部署,深入学习掌握《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基本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基本要求,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穿到各项具体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把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认识经济运行面临的矛盾和问题,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综合运用检察工作措施,服务和保障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坚决惩治各类经济犯罪,突出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涉税犯罪、非法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积极参与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危害公共交通领域刑事犯罪,加大对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力度,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主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整体效能。把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主责作为落实中央部署、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最基本、最重要的抓手,牢牢把握宪法定位,牢记使命、找准重点、忠诚履职,真正以监督工作树立检察机关公信力。全面加强刑事执法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问题,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预防;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监督格局;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制度,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持续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大力推进民事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生效判决、调解书以及审判人员违法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加强支持起诉工作,维护社会公益,维护农民工、残疾人等合法权益;深化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完善监督意见采纳情况跟踪机制,提升监督质效。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着力监督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不依法的问题;着力监督行政执法处而不罚、以罚代刑的问题;着力监督行政执法乱收、乱罚、乱扣等滥用强制权问题;统筹推进行政生效判决、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监督,完善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落实高检院关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和行政强制措施监督改革部署,有效促进依法行政。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畅通信访受理入口,深化刑事申诉“一体四翼”格局?,着力解决“申诉难”;健全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程序,坚持公开审查、公开答复;更加重视办好刑事赔偿案件,强化权利救济保障;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彰显司法人文关怀,促进司法救助和其他救助有效衔接,经济救助和其他救助综合运用。

四是全面推进检察改革创新,努力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坚持增强改革定力,保持改革韧劲,全力抓好中央和最高检部署的司法改革任务和检察机关自身改革项目,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各项改革部署要求,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使改革成效在司法实践中得以充分体现;坚决拥护、积极配合、自觉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做好衔接、协调工作;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促进司法公平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通过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直接起诉等多种方式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塑造优良检察形象。巩固学习教育成果,狠抓理想信念和思想作风教育,进一步提升创先争优精气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切实发挥引领表率作用;强化检察队伍业务能力建设,加大岗位练兵力度,提高干警的司法办案能力;继续抓好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排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从严治检、从严执纪。

六是坚持党对检察工作领导,着力完善内外监督机制。坚决执行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完善和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机制,虚心听取、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检务公开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不辜负全县人民的重托,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求真务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我县“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实施、为县委“双创”战略的扎实推进、为打赢“两场硬仗”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报告》中有关缩写语注释

1、双创战略:创新强县、创业富民发展战略,这是县委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精神要求,结合县情民意提出的旨在重振襄垣雄风、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发展战略。

2、法治思维:法治思维就是将法律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的准绳,它要求崇尚法治、尊重法律,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将法治的诸种要求运用于认识、分析、处理问题的思维方式,是一种以法律规范为基准的逻辑化的理性思考方式。

3、法治方式:法治方式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法治方式与法治思维是内在和外在的关系,法治方式就是法治思维实际作用于人的行为的外在表现。可以说,法治思维影响和决定着法治方式。

4、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和犯罪分子的不同情况,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实行区别对待,注重宽与严的有机统一,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互补,宽严有度,对严重犯罪依法从严打击,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严重犯罪中的从宽情节和轻微犯罪中的从严情节也要依法分别予以宽严体现,对犯罪的实体处理和适用诉讼程序都要体现宽严相济的精神。

5、远程接访视频系统:按照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开辟的信访申诉便民通道。群众只需到就近的检察院坐在接访电视前,想向全省检察机关哪位工作人员反映问题,进入视频接访系统平台就可以实现与其即时面对面沟通。

6、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是指国家对因遭受犯罪损害又无法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的被害人及其家属给予一定补偿的制度。检察机关的救助对象是人民检察院受理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环节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或其直系亲属,包括:一是因受犯罪行为侵害而导致死亡或伤害、丧失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或其原抚养、赡养的直系亲属;二是发案后急需医疗救治且加害方不明或加害方不具备赔偿能力的生活困难被害人,或因犯罪行为造成家庭财产损失殆尽,生活无着落的被害人;三是在诉讼期间和延长诉讼期内仍未能查清的疑案中的被害人。

7、七个界限:即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个人犯罪与企业违规的界限,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的界限,经济活动中的不正之风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执行国家政策谋发展中的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的界限,合法的经营收入与违法犯罪所得的界限,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兼并重组中涉及的经济纠纷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的界限。

8、五个慎重:慎重决定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技术骨干、高层管理等重要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慎重选择办案时间,在全县性或企业重大活动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到相关单位和企业办案;慎重决定对涉案企业生产设备、财物、账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慎重决定对涉案企业流动资金和银行账户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慎重发布涉企案件的新闻信息,确保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不受影响。

9、权力不可任性主题警示预防教育活动:山西省检察院于20163月决定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同步开展为期一月的以权力不可任性为主题的渎职犯罪警示教育活动,旨在通过此次活动,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渎职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让广大党员干部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中不失职、不渎职,努力营造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10、扶贫资金预防调查:2016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办联合部署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其目的是紧紧围绕中央扶贫开发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与扶贫开发部门协作配合,以专项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保障扶贫资金走通最后一公里 

11、互联网+检察工作:检察机关积极贯彻党中央关于互联网+的重要战略部署,主动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以合法、安全为前提,在职能范围内灵活运用互联网思维,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司法办案、检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方面激发创新智慧与创造活力,通过检察业务的流程再造,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构建互联网时代的检察工作新模式。

12、一体四翼格局:指刑事申诉检察工作坚持一体四翼的工作格局,即:以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为主体,着重从纠防冤错案件、规范司法行为、深化检务公开、开展反向审视四个基本方面,积极推进刑事申诉检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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