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省院规定 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
给予平等关爱 共护服刑人员子女健康成长
为优化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成长环境,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山西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2020年上半年,我院联合县民政局,排查出服刑在押人员的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子女共6名。该6名未成年人,在父亲服刑后,母亲或死亡或有残疾,主要依靠年迈的爷爷奶奶或其他亲戚生活。近日,我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国忠带领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人员,对6名未成年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和帮扶。目前6人均已通过审核,每月按时领取基本的生活补贴,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其家庭的生活压力,成效明显。
关爱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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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触动心灵!走访中,服刑人员的事实无人抚养子女的生存现状、教育、管理等问题,让我们明白此项帮扶、救助意义重大,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予以关爱,让他们感受到社会温暖,看到光明和希望,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是感化服刑人员、维护社会稳定的良药。在今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中,我院将一如既往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积极、主动作为,努力做到更精准的帮扶和救助,以人文关怀,彰显法治之本!